关于组织推荐重点工业企业低挥发性原料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简述
环为环保获悉,日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组织推荐重点工业企业低挥发性原料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粤办发〔2018〕29号)和《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8 年工作方案》(粤环〔2018〕23号),加快推进重点工业企业低挥发性原料改造,减少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现组织推荐重点工业企业低挥发性原料改造示范项目,以通过示范带动,加快完成重点工业企业低挥发性原料改造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完成低挥发性原料改造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等重点工业企业。
(二)低挥发性原料改造项目是指以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润版液、洗车水、涂布液等原辅材料替代原有的高挥发性原辅材料,并完成相应生产线工艺升级改造的项目。
二、推荐条件
(一)企业应依法注册、合法经营,且符合相关产业技术政策,其采用的主体技术在省内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
(二)企业至少有一条涉VOCs生产线实施低挥发性原料替代及工艺改造,并已验收投产;
(三)改造工程总体设计科学合理、施工质量优良、运行管理规范,设施维护运行良好;
(四)项目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示范推广意义。
三、材料报送
请各地按照推荐范围和推荐条件,对辖区内的重点工业企业低挥发性原料改造项目认真组织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之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1)及企业相关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我厅。
四、项目评审
项目材料受理后,我厅将委托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行业专家进行项目遴选和评审,确定广东省重点工业企业低挥发性原料改造示范项目名单。